大爷把猪头当“足球”踢,三小时后被“拍肩膀”,真是掩耳盗铃!已经不再是那个没有监控的年代了!大爷没有与时俱进啊。
猪肉店老板本来是把猪肉放在猪肉档前面烧猪毛的,旁边还有一瓶煤气。刚刚烧完的猪头放在一边还没摆上摊桌就被大爷当成了“足球”。
大爷背着手悠闲地在市场闲逛,来到了一个猪肉摊前。看到猪肉摊前面地上摆放着一个猪头。大爷心生歹念,顺走它一个星期都不用买猪肉了。
大爷趁着老板不在,路上行人稀少。上身保持镇定自若,下身则使劲踢猪头。把猪头踢离猪肉档后,大爷迅速蹲下,拿着一块纸皮把猪头包了起来,抱着猪头匆匆逃离,动作十分敏捷。
大爷把他“捡”来的猪头放进了他的三轮车,正在欣赏他的“战利品”的时候,从后背轻轻的拍了下大爷的肩膀:“这是你的猪头吗?”。
最后猪头还给了猪肉老板,大爷被带走了,带他去猪肉档口拍照留念。免费的猪头没吃上,免费的白菜馒头总会有的。
这么大个人还贪这点小便宜,也不怕被人笑话。大爷这是晚节不保啊,为了一个猪头,成为了“农村情报系统”的重点关注对象。
大爷趁着没人就下手,难道他不知道还有监控着这东西,市场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监控,已经不是那个没有监控的年代了。大爷还是没有好好学习,没有与时俱进啊。
有些贪小便宜的人在没有人监督的时候特别不自觉,看到东西就想把它占为己有。平时看起来一本正经,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就会伸出罪恶的手来窃取别人的东西。大爷背着手走路多稳健,多从容,没想到是个小偷。
为快速出警,快速抓获点赞。这回大爷可就老实了,希望他出来以后能多宣传一下,让有些蠢蠢欲动的人望而止步。不要做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人家猪肉老板卖一天猪肉辛辛苦苦赚个猪头钱,一下子被你端走了,还让不让人家做生意。个个都像你这样还得了,这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是该好好惩罚一下。
虽然偷的东西不是价值很大,但是同样给社会、市场带来不良的影响。这样的人不处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不要以为偷的东西不值钱就可以万事无忧了,一样会被拘留的。最后这位“捡”猪头的大爷被警方拘留了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