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平台app: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电化辽宁、气

2024-05-25 14:27:02 1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关于进一步落实“气化辽宁”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电企业向清洁取暖转型转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化辽宁、气化辽宁和煤电企业转型转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5号)精神,扩大我市电能消费比重,改善城市环境,缓解电力盈余局面和解决电网调峰困难等问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电化辽宁”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电化辽宁”有利于提高我市电能消费比重;有利于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消纳富余电量,提升电气化水平;有利于优化电网负荷曲线,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性、可靠性;有利于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和供热矛盾,促进风电、光伏及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设备制造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指导思想。以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推动能源消费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结合我市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综合运用财政、物价、环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及农业生产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着力提升电能占能源终端消费比重,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形成清洁、安全、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坚持改革,大力创新。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创新电能替代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多方共赢的项目运作方式,实现电能替代持续良性发展。

  规划引领,统筹发展。统筹能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电能替代,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等相结合,引导电能替代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结合我市生态、资源等特点,稳步有序推进经济性好、节能减排效益佳的示范试点项目,带动推广实施电能替代。全面推进电供暖、工业电锅炉、分散电采暖、热泵、电动汽车、电炊具等,促进电能替代项目全面开展。

  保障安全,优化运行。电能替代应以保证电网安全为前提,加强输配电网建设,解决富余电力消纳问题,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电网运行模式,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累计新增电能替代电量0.5亿千瓦时,力争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

  (一)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鼓励各县区根据各自特点进行差异化的试点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试点示范项目,并逐步扩大范围。加强试点项目管理,及时跟踪、评估,确保达到示范效果。鼓励创新引领,借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技术资金资源优势,探索一批业态融合、理念先进、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分领域统筹实施。电能替代方式多样,涉及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农业等众多领域,应综合考虑不同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分类推进。

  1.居民采暖领域。采暖领域电能替代主要包括电供暖、热泵、蓄热电锅炉、电蓄冷空调以及碳晶加热、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技术。主要任务:

  在城市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碳晶加热、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新建公共场所原则上采用电采暖或其他清洁取暖。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的居民住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煤改电供暖项目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09号)精神,严格执行“煤改电”,降低“煤改电”项目电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阜新供电公司)

  继续推动热泵应用。各县区根据地质情况、水文条件和地下水温的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科学利用,重点推广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吸收式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应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2.工业生产领域。工业生产领域电能替代主要包括工业电锅炉、电窑炉、冶金电炉、皮带廊传输技术等方式。主要任务:

  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将电锅炉(电窑炉)等成熟的电能加热技术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铸造、玻璃制造等工业企业,逐步改造替换污染较大的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阜新供电公司)

  在采矿、建材、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贯彻执行国家、省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鼓励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出台充换电服务价格、交通通行便利、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具体政策措施。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发展,逐步探索形成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公交、邮政、市政、物流、旅游等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争取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3000辆以上。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工作部署,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商业创新。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要。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阜新供电公司)

  4.服务业领域。在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集中供热等项目。加大城乡电炊具的推广力度,推动城乡家庭电气化。(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阜新供电公司)

  5.农业领域。结合“新农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涝区治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在农村民宅屋顶发展光伏发电,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试点村。在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热泵等新兴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农村机井通电工作,建立农村机井通电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建机井同步通电。(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阜新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加强电能替代配套电网建设和电网安全运行管理,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满足各项电能替代项目用电需求。对新增电能替代项目,电网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红线外供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输配电建设改造投资纳入配电网投资规模。同时,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牵头单位:阜新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一)加强协调指导。统筹项目实施。将电化阜新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在能源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电能发展利用,保障配套电网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推动电化阜新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阜新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电化阜新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政府办、阜新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1.严格环保措施。严格环保达标准入,加大对企业燃煤锅炉、窑炉排放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内老旧低效燃煤锅炉,鼓励各县区制定补贴政策,对完成工作较好的企业给予环保资金补助。严控新建燃煤锅炉,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大对禁燃区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锅炉和各类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有效利用财政补贴。积极争取国家、省关于电能替代的相关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统筹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渠道,支持电锅炉、电采暖、热泵等项目,降低设备投资压力。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出台配套补贴政策,推动电能替代项目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积极探索融资渠道。鼓励项目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请企业债、低息,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安全、高效、智能化的电能替代产品和服务,解决项目融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加大对电化阜新项目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科技研发与产业培育。加大电加热元件、储热材料、绝热节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投入,促进设备升级换代,形成产业化能力。加快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大数据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高端电力设备与增值服务,提升电能替代设备的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水平。探索建立商业化盈利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商业化模式,推进电化阜新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阜新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电化阜新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电化阜新工作深入推进创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电能替代展示厅建设,宣传普及相关政策、产品和技术,促进电化阜新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阜新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化辽宁、气化辽宁和煤电企业转型转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5号)精神,进一步培育扩大天然气下游市场,促进全市天然气利用加快发展,全面落实“气化辽宁”,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气化辽宁”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气化辽宁”,加快天然气利用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加快建设全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对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化解全市环境约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